加拿大移民类型很多,加拿大移民的条件也比较宽松。目前加拿大移民类型可以分为八种:魁北克省投资移民,联邦技术移民,企业家移民,加拿大省政府"提名移民",自雇移民,依亲/家庭团聚移民,加拿大移民有两种途径:可直送联邦政府,或先送魁北克省政府再转交联邦政府。
(一)魁北克省投资移民申请人须具有实际营商或高级行政管理经验,且拥有不少于加币八十万元(约值人民币四百九十六万元)之个人总资产值。申请人必须投资于加拿大所认可之投资基金,金额为加币四十万元,为期五年。或通过本公司向银行贷款去投资,申请人只付贷款利息。
(二)联邦技术移民
2002年1月1日将启用新例评分。分数可从年龄、学历、工作经验、语言能力、配偶学历及适应能力等项目中取得。
(三)联邦投资移民 申请人须具有实际营商或高级行政管理经验,且拥有不少于加币八十万元(约值人民币四百九十六万元)之个人总资产值。申请人必须投资于加拿大所认可之投资基金,金额为加币四十万元,为期五年。或通过本公司向银行贷款去投资,申请人只付贷款利息。
(四)企业家移民申请人须具有营商经验,拥有足够的资金,且有能力在加拿大创办企业或收购现成生意,此为“有条件签证”。
(五)加拿大省政府"提名移民"
个别省政府"提名移民",技术类或企业类,条件较低,申请人有营商经验及能力参与一些加拿大企业,投资或加入为股东。申请人必须到指定省份考察及面试。
(六)自雇移民
申请人具有能力自我创业以及促进加拿大经济发展或提升该国文化、艺术生活,且拥有约加币二十万元之资产值。此类别是适合一些文化或艺术专业人士申请,且必须以记分方法评审。
(七)依亲/家庭团聚移民 申请人须经由已合法居留于加境之亲属签具"担保书",并取得加国移民部加签确认,以支持申请。包括居民或公民申请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。只需提供收入证明有能力供养亲属,条件甚是宽松。
(八)难民这个类别通常要在加拿大本土申请。